jeru 发表于 2006-5-28 15:35

原来这样啊,不许交换msn什么的?为什么呢?

zdh96916 发表于 2006-5-28 15:42

glasses 发表于 2006-5-28 16:07

但是通过短消息联系或通过短消息交换QQ/MSN又如何控制呢?不解。
如果不能控制,那么可以保留他们的技术分析贴吗?让他们自己去找渠道做买卖好了,只要不在坛子贴子里叫卖就行。毕竟只要有三分才学的人都是我们的学习对象啊。

mai 发表于 2006-5-28 17:47

原帖由 glasses 于 2006-5-28 16:07 发表
但是通过短消息联系或通过短消息交换QQ/MSN又如何控制呢?不解。
如果不能控制,那么可以保留他们的技术分析贴吗?让他们自己去找渠道做买卖好了,只要不在坛子贴子里叫卖就行。毕竟只要有三分才学的人都是我们的 ...




那您每天给论坛多少钱支助去请十个员工分分钟去查去改去删吧,讲就几爽,您去做就不易了,
您从今天起试下做义工,凡是有要只能改不能全删的帖一一做个报告给我,我看您个口马上收声了,
您做不到的事为何却可以随口讲,这证明您只为自己一己之私,不理论坛之规举,却不断扮公道,公证来支持坏人坏事,我真不明白,您真的这么无知?您有这么多口水,不如去管下专门破坏的人的事,而非与管理人员多磨!
今后凡是您查漏了查错了,一起连您一起罚是公道又合理的手法,看那个再敢无理无礼取辱 :mad::mad:

mai 发表于 2006-5-28 17:49

glasses ;
我是讲到就做得到的,不信你大可以继续磨下去,我杀不误~

mai 发表于 2006-5-28 18:03

其实做一个好會员有多难?
凡是发帖前先想想自己的行为有沒有与论坛冲突,有沒有犯守则,这样很多错误可以大大降低,而论坛才轻松,大家才受益,如果只想自己有多大受益,论坛的守规不管不理,用脚踏,那论坛一定容不下您!
如您不是中介,不是为了拉客,那为什么专门去帮那些专门去犯纪律的人呢?
我天天提醒的是长期不断改名,赶不走的食这行飯的无料又硬脸皮人,他们水平一般,天天双向发贴,反复卖己发表过十几次的经文(扮宗师),然后自吹自认~
但专门支持这类人的人是什么居心,明眼己看得出了!

glasses 发表于 2006-5-28 18:21

原帖由 mai 于 2006-5-28 17:49 发表
glasses ;
我是讲到就做得到的,不信你大可以继续磨下去,我杀不误~
SORRY,不知MAI叔好大脾气:red:,下回不敢了:mlw:但俺确实不是什么有居心的那一小撮人,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业余炒汇爱好者:huh:

[ 本帖最后由 glasses 于 2006-5-28 18:26 编辑 ]

duud 发表于 2006-5-28 18:34

哈哈做人难,做好会员难,最MAI叔手下的好会员极其的难
这北京的会员成千上万,您一看就知是谁,也忒厉害了
严格管理要得,不惜误伤一片不要得
SORRY,不知MAI叔好大脾气,下回不敢了

jinxiang 发表于 2006-5-28 18:48

原帖由 mai 于 2006-5-28 18:03 发表
其实做一个好會员有多难?
凡是发帖前先想想自己的行为有沒有与论坛冲突,有沒有犯守则,这样很多错误可以大大降低,而论坛才轻松,大家才受益,如果只想自己有多大受益,论坛的守规不管不理,用脚踏,那论坛一定容不下您 ...

支持mai叔,我的一个朋友,他原来就是在早上收到了一个短信,开始只是问候,后来那个人加上了msn ,这个人说他在广州帮助人家经营外汇做单,他给朋友喊了一单,也说了侄孙价位,但是朋友是新手,不懂侄孙,于是那笔单一直被套上了800点,直至爆仓的时候也在msn上再也找不到对方了,因为人家当时也说了侄孙价位,要怪怨就是朋友自己的事情啦。等过了半年,那个人又发邮件去找我的朋友,真的像mai叔说的那些人一样,很无聊,很吹牛,很不知道天高地厚,很没有责任感。说一套做一套,据说都是些外地人去广州混饭的一帮子人,
通过这件事情,朋友再也不相信网上那些自称总是盈利的那些人啦,这样的风气怎么得了呢?互相不信感的恶性循环。

因为我知道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能理解mai斑竹,也会支持mai叔的。尽管有时候mai叔说话很厉害。很那样。哈哈。但是我觉得有这样的斑竹为大家把关,应该是我们的福气。至少可以防止新手从这里上当受骗。当然啦,如果能碰上有真才实学,又有盈利能力的专门公司为大家服务,那也是很好的。:D:oh:

7198 发表于 2006-5-28 19:07

原帖由 duud 于 2006-5-28 18:34 发表
哈哈做人难,做好会员难,最MAI叔手下的好会员极其的难
这北京的会员成千上万,您一看就知是谁,也忒厉害了
严格管理要得,不惜误伤一片不要得


你这样讲话等于是不服管理,建议再看看坛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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