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学飞 发表于 2007-6-7 00:44

可恶,这个恶人吓得我掉了一根鸟毛:red:

qycbg372 发表于 2007-6-7 00:55

认为网络是不用见面的,什么规矩,道德,礼仪都不顾了,可悲.:mlw:

alalalal888 发表于 2007-6-7 01:07

原帖由 mai 于 2007-6-6 23:45 发表
人人都讲<让你的论坛关掉,不信你试试>, 那这个论坛是纸扎的吗? 这里是有王法的地方,小心公安局找上门捉你,

论坛根本不会怕这种恐吓!:mad:

mai叔这种恶意的恐吓不用给机会啦:mad:

杀无赦,斩立决~~~~~~~~~~~

陈洁荣 发表于 2007-6-7 01:35

系统有用的早就自己用来发啦.何苦找人合作.200美元本头不信找不到.

冠之 发表于 2007-6-7 01:38

唉:mlw:

sing 发表于 2007-6-7 04:03

支持MAI版主执法
論坛不是卖广告的地方,好信号何需合作,自己不就是提欸机了吗!
好帖大可发表交流.

发表于 2007-6-7 05:43

吓人!怕怕!:fun :fun :fun
支持mai版!!!

goodman 发表于 2007-6-7 06:28

把贴再搬回来,看是不是违规不就得了。要是广告,我想在论坛里面的朋友绝对支持楼主。要不是,那楼主就有些真的小肚鸡肠了。

涵达I 发表于 2007-6-7 07:48

楼上说的有理

chg06 发表于 2007-6-7 07:50

杀无赦   

宁可错杀一千 不可错过一个

害人的东西 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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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myforex 发了一个违规帖,被我搬走了, 他竞发来三个短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