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汇 发表于 2008-9-27 20:30

救助计划的原则协议全文

救助计划的原则协议全文
2008年09月26日09:04

美国国会两党议员就财政部的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达成了原则协议,并将就该计划与白宫进行最后磋商。该协议包括了纳税人保护、监管和透明度、购房者保护以及资金权限等方面内容。

全文如下:

原则协议

1. 纳税人保护

a. 财政部长应设定标准,避免参与方案的公司向高管支付过高或不恰当的薪酬

b. 最大限度地降低美国纳税人的风险,任何交易均应包括认购权证

c. 将大部分利润应用于降低国家负债水平


2. 监管与透明度

a. 财政部长行事不得独裁专断或前后不一,或有悖于现行法律

b. 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委员会,拥有终止权

c. 应定期向国会提交详细报告,披露财政部长行使权力之详情,以保证计划透明度并向民众负责

d. 设立一个独立监察长(Inspector General)职位,对财政部长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e. 要求政府问责局(GAO)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以及防止浪费、欺诈和滥用行为


3. 购房者保护

a. 尽可能进行协调,对面临止赎风险的购房者修订抵押贷款条款

b. 要求修订联邦政府所持有或掌控的抵押贷款条款

c. 将一定比例的未来收益用于可负担住房基金(Affordable Housing Fund)和Capital Magnet Fund,满足美国民众的住房需求


4. 资金权限

a. 财政部长所要求之7,000亿美元已获准,其中2,500亿美元可立即动用,另有1,000亿美元在财政部长证明需要该笔资金的情况下划拨

b. 最终的3,500亿美元由参众两院联合投票进行表决

xiaoseng520 发表于 2008-9-28 00:01

沙发?

居然这个时候还能坐沙发 好像是第一次。。。
估计没那么快通过 M国不像中国的集权 这样的动作不会那么快
再说了大选马上来了共和党人再这么蠢也不会放过恶心民主党的机会吧

yongrun 发表于 2008-9-28 07:35

多谢分享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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