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400
发表于 2009-9-8 11:34
我们为我们的朋友留下的快乐,而做这件事没有出于私心。请mai版明查。回过头想一想,如果您有一群愿意为您付出的朋友,您也会为此感到欣慰的。喜欢y2的严谨,但不喜欢y2的狭隘。
nenya 发表于 2009-9-8 11:15 http://y2.cn/images/common/back.gif
;)
syicong
发表于 2009-9-8 11:34
:mlw:没发现撒广告
heart
发表于 2009-9-8 11:34
jimmyslg
发表于 2009-9-8 11:34
刚才电脑有点慢 没来得及看帖 好不容易上来 又看不到啦!!JENNIFER 今天 如何看澳币? 谢谢:han:
lavend
发表于 2009-9-8 11:36
是不是不能写“信息来源”,我看昨天黑色的帖子里先写了,也被封,后面改的帖子里没有写信息来源,是不是这个原因?
smallfount
发表于 2009-9-8 11:40
本帖最后由 mai 于 2009-9-8 12:00 编辑
是不是不能写“信息来源”,我看昨天黑色的帖子里先写了,也被封,后面改的帖子里没有写信息来源,是不是这个原因?
lavend 发表于 2009-9-8 11:36 http://www.y2.cn/images/common/back.gif
经济数据吗?那个是引用VIP的 )的呀......这也算吗?
DS400
发表于 2009-9-8 11:40
重新开贴吧,管它那么多干嘛!!讨厌
mai
发表于 2009-9-8 11:42
我己三申五令讲此事了,讲犯什么也清清楚楚,而被封被搬帖人也是极清楚自己犯什么?但现每个违规人都个个讲不知,我不知你们有无站在我立场处理事,
现倒过来问我,叫我将违规内容再公开卖多一次广告,令我也犯经律吗?
能写这么长的帖发表,为何不先自省自查再发,反而让一个老人疲于奔命的不断封又不断教育又不断开,站于我立场会不会想这是有意扮矇令我炒汇出乱子而顾不了管纪律呢?
狮城新创
发表于 2009-9-8 11:44
本帖最后由 狮城新创 于 2009-9-8 11:45 编辑
致敬爱的各汇友们,
对不起!给大家造成了许多的不便。深感抱歉。
有鉴于此事件,还有待论坛当局相关负责人的调查以及确认。请在这期间各自参考论坛里其他帖子作为参考资料,则感激不尽。对于大家的厚爱以及支持与鼓励,代表班委同大家深表谢意。
狮城新创(Jennifer )
lavend
发表于 2009-9-8 11:45
问下黑色,他应该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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