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king 发表于 2011-3-10 21:44

美元今天搞大了,也许---也许今天就是转折。一个月后再来验证。

fx1088 发表于 2011-3-10 21:50

不要老是想着人家庄家怎么怎么的,外汇不是股票,市场走势确实代表了一段时间的参与者的好恶情绪,但这个情 ...
tigerking 发表于 2011-3-10 20:12 http://bbs.l38.net/images/common/back.gif


    顶虎王言~;) :han: :loveliness:

huitutu 发表于 2011-3-10 22:09

同意虎王的. 汇市要有庄就见鬼了. 除非TG把外储全来来炒汇. 美指上方缺口在77.9和78.5要先补掉再说. OO去把37应该没问题.

tigerking 发表于 2011-3-10 22:24

德国房地产专业人士向本刊记者描绘了一幅当地地产市场的真实图景:8200万人口对应约4000万套住房,供需基本平衡;房价稳定,没有上涨空间;大多数人安然选择长期租房居住;炒房行为鲜见。而实际上,除俄罗斯联邦外,德国是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二战后、两德统一初期也曾出现过严重的住房荒。

  经验背后有一点值得关注,德国政府一直在用行动强化房屋的消费品角色、弱化其资本属性,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福利性质、弱化其盈利性。而在中国现时的房地产市场,房屋已成为居民首要的财富储值选择,房地产行业也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不仅绑架了GDP,也同时绑架了地方财政。现时,各类矛盾也揭示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症结所在: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供需矛盾,中央与地方财税体制的矛盾,房屋闲置与无房可住的群体分配矛盾⋯⋯

  有关专家就此对本刊记者建议:现时中国可以推广和完善土地税和交易利得税,即将土地的一次性转让收入进行分摊变为长期稳定的土地税,对买卖房地产所获取的差价利润征收利得税;以政府提供廉租房为主要形式大力发展租房市场,减少谋取出租收益的投资性购房需求;银行应对房贷申请人的未来收入来源进行严格调查,将一大批投资性购房者挡在银行门外的同时,也使低收入购房者免受房地产泡沫的风险。

  德国模式

  特征一:高税制遏制炒房

  近几年,外资也曾一度涌入德国房地产市场。德国某地产银行专业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当时一部分政府经营的租赁房转让给私人企业改造,市场普遍预期房价会上涨,于是有不少国外资金进入,但不久后这些资金便被迫撤走,这与德国政府高税制遏制炒房不无关系。

  该人士介绍,从事地产买卖经营者涉及缴纳的税种包括土地税、土地购买税及资本利得税,重重高税负挤压了经营者的利润空间,也打击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首先,在土地税上,政府对于自用式房屋购买者和其他土地买卖经营者进行严格区分,不同对待。该税名为土地税,实际上是政府向德国境内的地产(包括土地、地面建筑物)征税,税金的多少则按照登记的地产状态和价值确定。其征税基础为每年初按照税收评估法(根据成交土地的价格得出同类土地的纳税价值)所确定的课税标准价值,一年一缴。根据联邦统一的税率,建筑用土地的税率为3.5‰,独户住宅土地税率分两类,价值在75000马克以内的税率为2.6‰,75000马克以上的税率为3.5‰,双户住宅税率为3.1‰。为了鼓励购买住宅自住,政府对居民自用的第一套住宅不征地面建筑物部分税收。也就是购置住宅的普通居民,每年只需缴纳房基地部分(该房基地价值单独评估,并在房产证书中备注)的土地税。

  其次,政府对地产买卖获利者征收高额的土地购买税和资本利得税。土地购买税亦可称土地交易税,凡国内登记过的土地被出售就要按规定缴纳土地购买税,此处征税基础同样指土地和地面建筑物两者的价值总和,税率为3.5%。对于买卖获利部分,政府还将对出售房征收资本利得税,十年内出售即参照公司税标准征收资本收益的25%。土地购买税和资本利得税的适用范围还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

  特征二:繁荣租赁市场

  在德国,居民大多没有自有房,而选择租房住。公开数据显示,德国自有住房率为42%,租赁住房率为58%,3800万户家庭中超过2000万的家庭居住在租住的房屋中,其中77%的年轻人都是租房居住。

  “租房市场的繁荣,很大一点在于德国法律对于房客一边倒的利益保障。”上述德国地产银行人士说,“有非常完善的《租房法》,从居住者的利益角度来讲,租房和买房的差别不是很大,这样有效保证了市场的租房需求。”

  制度对房客的利益保护一方面体现在租价上。由于房屋具体情况各异,租价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定,仍属市场化行为。但出于对租户的利益保护,法律对房租做了上限限制:如果房东所定的房租超出“合理租价”的20%,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房客可以向法庭起诉,且结果不仅是房租应立即降20%,房东也将受到最高10万马克的罚款。如果房东所定的房租超出“合理房租”的50%,就构成了犯罪,房东将受到更高额度的罚款,甚至被判三年徒刑。而对于其中谈及的“合理租价”,政府方面提供了充分的指导价参考。各地区的市政建设部门会与房客协会、房屋租赁和买卖中介机构,定期根据当地通常情况下的房租价格统计来制定一张“租房价格表”。该表详细列示不同类型、不同地理位置房屋的合理租价建议,并公开发表。这份表格有着公认的权威性,基本作为法庭审理案件时房租合理与否的依据。

  “另一方面,房东也不可以随意涨价。法律规定,三年内房租涨价如果超出20%,就作为违法处理。在这个限额内,先前的合同没有做详细规定的情况下,如果房东租价的上涨价格比率超过市场物价指数的上涨比率,房客有权利拒绝房租上调。如果房东对房屋进行了返修装修之类,他可以要求10%到25%的涨幅。一般来说,租房合同签订后,房客的利益就会得到充分的保障。”上述人士说。

  除价格之外,法律在其他方面也充分保障了房客的利益。比如法律规定,房东将房子租给房客,必须保持完好无缺,如果房子或房内的设施有损,则由房东承担修理和费用。如果有损坏,而房东不予修理,则在房租上作相应降低。据本刊记者了解,根据先前法庭判例中曾出现过的情况,如果房屋内唯一的厕所无法使用,房客可提出将房租降低80%,如果雨水严重漏入房间顶墙,房客可提出将房租降低50%,如果淋浴设备有损无法使用,房客可提出将房租降低16%。再比如,房屋租出后,尽管房产依旧属于房东,但房子的使用权仅属于房客。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在没有得到房客许可的情况下无权进入该房子,更不能要求房客搬出。

大路老夏 发表于 2011-3-11 00:26

{:1_97:}虎王晚上好

yjj1985 发表于 2011-3-11 00:34

tigerking 发表于 2011-3-11 00:42

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不就是两个大庄家吗?老虎有没有新的策略,一起探讨一下
yjj1985 发表于 2011-3-11 00:34 http://www.y2.cn/images/common/back.gif


    搬去德国住。

发表于 2011-3-11 01:34

虎哥哥如来德请到我家做客,我的房子很大呢,呵呵

C0939 发表于 2011-3-11 07:52

{:1_97:}

V仁者无敌V 发表于 2011-3-11 08:08

{:1_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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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市场的重要转折点可能很快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