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聯邦法院裁決日本CTI為其外匯欺詐行為賠付 1100多萬美元
發佈日期:2005年4月27日加州聯邦法院裁決日本東京城市信託和投資有限公司( CTI)為其外匯欺詐行為賠付 1100多萬美元
聯邦法院裁決被告支付民事罰款並賠償受騙客戶
華盛頓特區——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今天宣佈,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A. Howard Matz於2005年4月19日發佈違約裁決,裁定日本東京城市信託和投資有限公司( CTI)與Emerald Worldwide Holdings, Inc.(Emerald)共同操縱了一項外匯欺詐行為,要求 CTI償還受騙客戶320多萬美元,並支付民事罰款 820萬美元。
做出這一裁決源於 CFTC於2004年5月10日提交的一份修改訴狀,該訴狀稱被告 CTI與Emerald共同操縱了一項欺詐行為,慫恿日本和中國的客戶投資 500多萬美元在美國進行非法的場外外匯期貨合約交易(參見 CFTC新聞稿4929-04,2004年5月21日)。CFTC的修改訴狀特別指出,由 CTI員工散發的Emerald宣傳材料包含有關 Emerald註冊狀況,以及與在 CFTC合法註冊的經濟實體的附屬關係的虛假陳述。該訴狀還指出, CTI與Emerald公司並未如約將客戶的資金用於交易,而是將其轉入 CTI、Emerald及其他公司名下在美國、日本、中國、香港地區的多個銀行帳戶。
CFTC執行部主任Gregory Mocek說:「隨著全球一體化的深入,我們對國際外資欺詐行為加強了關注,並投入更多監管資源。雖然跨境轉移資金或招徠交易的現象日益普遍,但不妨礙我們的檢察人員發現欺詐行為。這一案件的裁決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證明我們的國際執法能力很強,而且我們與國外監管機構有良好的合作關係。」
該裁決還禁止CTI進一步違反美國商品期貨交易法律,並永久禁止 CTI在美國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交易及招徠客戶出資購買或銷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此外,2005年3月15日,Matz法官還發佈一項裁決,要求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的 ACE Emerald W. Holding, Inc. (ACE Emerald)交出其非法獲利。作為補救被告, ACE Emerald被指控接受其無權接受的客戶資金,但未被指控參與任何違法行為。
針對被告Emerald、莊健、魯浩然以及補救被告ACE Capital Advisory Group Inc.、Lynnwood Jen、Esther Pranolo的訴訟尚未裁決。這些被告都位於加州地區洛杉磯市。
以下是負責此案的 CFTC執行部成員:Christine Ryall、Jamie Brown、John Dunfee、Patricia Gomersall、Paul Hayeck、Joan Manley。
謝謝
早两周好像有人发过啊! 呵呵!! 附上连接 http://www.cftc.gov/opa/enf05/opa5072-05.htm#cn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