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呵呵
发表于 2005-9-2 11:02
原帖由 jf_china_yt 于 2005-9-2 10:55 发表
如果40自己忙不过来的话,有那边id的朋友可以代劳的,这样即可以打击剽窃,又保证了大家的利益,相信时间可以证明一切的,还40一个公正!
sohucom
这是个好办法,严重支持!!!!!!!!!!!!!
夜漫漫
发表于 2005-9-2 11:03
原帖由 乐乐呵呵 于 2005-9-2 10:54 发表
既然有很多朋友在那里看过那人的东西,可是还是回来司令这里,就很说明问题了,司令不要因为有坏人就不出帖子了,真金假金,大家会鉴别的,当然,也不要排除用些手段来维权,譬如虚晃一枪,可以诱敌上当,然后很快 ...
;);););););)
kevinwallace
发表于 2005-9-2 11:04
TO前面一些朋友
自觉删掉网站地址是对参与论坛的尊重
夏的紫罗兰
发表于 2005-9-2 11:04
原帖由 smalleagle 于 2005-9-2 10:55 发表
晕倒.我的小姐姐啊,
你到底有多少马甲啊
最近有没有看我的加元啊
超准,呵呵
傻弟弟哎..你姐姐我在这呢..笨DD...:D:D
windsnow
发表于 2005-9-2 11:04
刚去看了一下,好像那个“淌坏水”的贴也不见了,是不是我没找到,还是被删掉了??
millionare
发表于 2005-9-2 11:05
原帖由 踏雪无痕 于 2005-9-2 10:59 发表
请看无耻之徒的狡辩http://www.talkforex.com/viewthread.php?tid=57499&extra=page%3D1
看不了,我不愿在那边登记注册.
波斯猫
发表于 2005-9-2 11:06
大家一起去那边踩场````不可以这样坐视不理啊````
要为40讨回公道才行```
linxi_xa
发表于 2005-9-2 11:06
原帖由 windsnow 于 2005-9-2 11:04 发表
刚去看了一下,好像那个“淌坏水”的贴也不见了,是不是我没找到,还是被删掉了??
司令以前的帖和 水的帖都移社区事务
millionare
发表于 2005-9-2 11:07
原帖由 linxi_xa 于 2005-9-2 11:01 发表
关于我在帖中引用某网站某句话的声明.....
我经常流揽其他网站的外汇评论,看到和我思路吻合的,就会引用某句话,但整个文章的思路还是自己的,我过去的帖也有引用某汇评师某句话的情况,由于论坛有规则不能标 ...
典型的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做法.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5-9-2 11:07
原帖由 kevinwallace 于 2005-9-2 10:52 发表
]我的一句
转贴要著名作者,这不单是版权问题,而且是对作者的尊重。为什么要删我的帖,难道贵论坛不认可我这句话?
让我被封ID了
:mad: 剽窃固然可耻,可是那个论坛竟然还那么纵容剽窃者,实在是令人气愤!我要去那里注册,去质问这些小人!:mad::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