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亿澳元11
发表于 2006-5-3 21:53
mai
发表于 2006-5-3 21:53
原帖由 两亿澳元10 于 2006-5-3 21:49 发表
楼主被杀早在我预测当中`````:D
:mad:你也一样, 不公开认错,一见此 i p 必杀 :mad:
此用户的 IP 地址是 202.105.248.146 - 广东省汕头市 潮南区电信ADSL
olympia
发表于 2006-5-3 22:03
原帖由 mai 于 2006-5-3 21:36 发表
我是球场裁判,对我有意见可以提,如鄙视我者,我当然红牌清场,让想学者均知结果~
我要为楼主鸣冤.鄙视你而已,何况鄙视得有理有据,而且用语文明.
如果这个也要杀,你自己早该被杀几百次了.
我不敢说,鄙视你,不过希望你自己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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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诉我,这个地方谁可以管你的?
论坛一定尺度的言论的自由,靠什么吸引人?
我来这里,要看你的意思说话,我还来干什么?
有金执?
[ 本帖最后由 olympia 于 2006-5-3 22:13 编辑 ]
kevinwallace
发表于 2006-5-3 22:07
我觉得楼主实在也是吹的太厉害了
自称比索罗斯和巴非特还强,做外汇不到一年已经说要卖汇评
楼上的olympia朋友
我很欣赏你,
不过我觉得既然在这个论坛交流也要适当和论坛管理人员配合,毕竟管理一个论坛也不是容易事
mai
发表于 2006-5-3 22:08
原帖由 olympia 于 2006-5-3 22:03 发表
我要为楼主鸣冤.鄙视你而已,何况鄙视得有理有据,而且用语文明.
如果这个也要杀,你自己早该被杀几百次了.
我不敢说,鄙视你,不过希望你自己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
一起杀,看谁敢来挑战 :mad:
此用户的 IP 地址是 203.84.183.222 - 澳大利亚
此人不下一次找事寻事挑事,我己再三放过,今次决不手软了:mad:
[ 本帖最后由 mai 于 2006-5-3 22:10 编辑 ]
mai
发表于 2006-5-3 22:13
凡是利用小事化大,不服管理者,不管什么理由,一律清~
kimi_28
发表于 2006-5-3 22:25
阿两亿又几多甲喔...原来见9,家阵见1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