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实
发表于 2007-3-22 14:28
真得好惨。:cry:
国内的保险意识真的要加强
mai
发表于 2007-3-22 16:32
这对夫妇有点骨气,现最不幸的是男的有异病于身,真是祸不单行!:mlw:
THCW-2
发表于 2007-3-22 18:10
有点心酸!!苦难中的人还有很多,我们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饿人吧!!
飞翔翼
发表于 2007-3-22 18:57
唉,天下如此多的可怜人:(
zhbruce
发表于 2007-3-24 23:54
私人之善,不能取代公心之责,否则纵容公恶.
一年20倍
发表于 2007-3-25 20:35
来广州好久了,看到这样的人又何止这一家,可以说是遍地都是。
可能每个流浪街头的人都有一身的故事,谁又能帮了几个。
不偷、不抢就是有骨气呀,看来现在骨气的定义与我们古人相比已经大相径庭了。
毕竟我们的古人曾经说过“不食嗟来之食”的话,那才被视为有骨气吗。
广州的包容性却是最好的,人们对流浪街头的人给予了最大的包容和忍耐,但正是这种扭曲的包容给广州
的治安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看看广州吧,有几个女人敢戴项链、耳环,有几个背包的人没有被偷过,抢过。
就像上面文章说的,有人来找他们“出工”,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不去找别人而去找他们,就因为他们成为那种人可能性最大。
是,没有人愿意流浪街头,可是流浪街头对他的病,他们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又有什么好处?
广州工作现在还是很容易找的,既然能在惠州挣千八元,为什么到了广州就只能捡垃圾了。在广州千八元收入一家也能生存下去的,在城中村租个房子不过3、4百元。至于治病就看造化了,毕竟捡垃圾不会捡到治病钱的。
我认为爱心是应该有的,比如论坛的Y2爱心帐户,资助贫困学生上学,建爱心小学,我认为那是爱心。
但是对上面文章所提到的流浪人员的资助,我认为是行伪善,这样的善举可能更加导致他们卷恋街头,而放弃自食其力。他们的孩子可能就成为广州的流浪二代。
这样的结果难道是我们行善的最终目的么?!!!!
mai
发表于 2007-3-25 21:18
一年20倍
的发言也代表一种居心不良之人,
首先你一年20倍不支持别人去资助这类事,也不应讲<上面文章所提到的流浪人员的资助,我认为是行伪善>???
什么是伪善? 这句话不是心术坏,就是别有居心,
大家应知,在一个大城市的党报报导了这样的社会存在的一个角落事,既呼于人们的愛心助人,也给政府一个正面提醒,是一件进步及有动力的好事, 而我应报纸之义,倡议去支助,也非迫你去,你不去有你的理由,
我去了有我的意义,
此外你用抬论坛的Y2爱心帐户,资助贫困学生上学,建爱心小学,你认为那是爱心。而讲我是伪善那是你<一年20倍>挑拨离间毒计!, 以为可以一石二鸟, 也用来证明其真有善心!
一个社会有善也有恶, 修为用行为,而非夸夸奇谈,认屎认屁, 而非作大吸人留注目!
<一年20倍>真的<一年20倍>?我看是二万倍, (是什么事干一年20倍)?
今天我与內子去了广东最穷的县----清新县走了一整天,感触良深, 因为很劳累兼怕误解又叫人去支助,所以不报导了!(我尽自己力量而为之)
我有个经验,凡是见本坛有人专干坏的事皆不见,而见有好事但有缺失时就有人出来挑骨头者,此人基本可以划入奸人列!(好的人就算出于令好事更完美就只会提更好的修改,而非恶言打击):mad:
mai
发表于 2007-3-25 21:23
如果支助流浪人就会产生广州的流浪二代。真是怪论!令人感到此言差差差:mad:
那我们去支助拉元,是否会出现拉元二代?
幸好,这一家人近日到来探望及帮助他们的人如纷雪兆兆,也包括一些团体及部门关注了,这才是社会的进步!
:vic::han:
mai
发表于 2007-3-25 21:27
今天用一年20倍去讲此事行伪善,明天又换个脸孔去讲支助拉元也是行伪善! :mad:
mai
发表于 2007-3-25 21:29
广大的會友们,我们不去做这种善事也是合情理的, 但公开跳出来讲做的人行伪善就太无良知了!: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