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 发表于 2007-3-25 23:48

茹乐一不偷搶,二不要飯,他想用劳动力去养家,但目前恶患缠身,眼前甚危, 江湖救急乃是我个人一直弱项,
(我中招己数不清了), 我的钱财是天恩恩赐垂愛的,我在落难时,老天爷次次令我绝地逢生,我只是做些力所能及微小事,

mai 发表于 2007-3-25 23:53

我不敢想一年20倍, 连2倍也不敢想!
如果一个人贪心不足,事必与愿违!
一个人口不对心, 祸己上身!

妖月 发表于 2007-3-25 23:54

感谢神

一年20倍 发表于 2007-3-25 23:56

原帖由 mai 于 2007-3-25 23:29 发表
一年20倍;
既然您认为助学是真善,
而您一年赢了20倍,当您身家才一万美元 (得罪了,怕您不想认大了),请捐1万人民币去支持 Y2 愛心小组!
1万X20倍=20万美元!:han:
关于您的提议,我不能苟同。
我看还是按我的方法办好,我用您给我算的20万美元继续投资我的生意,创造他的价值,按照国家的标准交纳各种税收,
让国家去用好这笔钱。至于去整顿城市环境,还是去捐资助学,我想发改委会有统筹安排的。

mai 发表于 2007-3-25 23:59

原帖由 一年20倍 于 2007-3-25 23:56 发表

关于您的提议,我不能苟同。
我看还是按我的方法办好,我用您给我算的20万美元继续投资我的生意,创造他的价值,按照国家的标准交纳各种税收,
让国家去用好这笔钱。至于去整顿城市环境,还是去捐资助学,我 ...



大家看到了! 不用我讲了! 此人目的大家应明!

一年20倍 发表于 2007-3-26 00:06

88,MAI版,睡觉了。
政见不同而已,哪来什么目的,看您说的,挺严重!整的不敢再说了。
别生气,您也休息吧。

mai 发表于 2007-3-30 14:06

今天再去看望他们, 已搬走了, 男的己入医院:vic: ,女的有一企业收留了她:D ,
因此遂道内还有不少他们的<好友>,而內子是他们的<好友>认识的,所以只知这样多了! :han:

mai 发表于 2007-3-30 17:13

打电话找不到记者,

西瓜皮 发表于 2007-3-30 19:24

:o :oh: :oh: 原帖由 mai 于 2007-3-21 21:32 发表



;)   :huh:   大家作证, 司令讲我太座 wu:des:
今后我是司令的先生了:vic:   :han:

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07-3-30 21:18

一年20倍的言论代表了一批国人的自私麻木和冷酷无情,不过这类人到哪儿都会有钱赚,国富有国福财赚,国难就有国难财发!请搞清楚嗟来之食的真正含义,不是每个生活在底层的人都是好吃懒做不思上进的龌龊之徒!:huh: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在广卅市的本坛會 友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