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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forex 发了一个违规帖,被我搬走了, 他竞发来三个短消息!

评论67

游枷利叶Lv.72 发表于 2007-6-7 07:52 | 查看全部
https://www.y2cn.com
已封!!!
用自信、自律、赢家心态掌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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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谷Lv.10 发表于 2007-6-7 08:07 | 查看全部
支持mai叔,这种恐恐怖份子不用给机会啦

杀无赦
自胜者强。知足者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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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caiLv.2 发表于 2007-6-7 08:23 | 查看全部
支持MAI的正义举动,如果不搬走,论坛就成为水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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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索Lv.1 发表于 2007-6-7 08:26 | 查看全部
遵纪守法,违法必究是创建和谐论坛的首要条件,论坛上有好多如偶者新手,拜托有试法欲望者慎之;否则谨有的同情和怜悯立即就会荡然无存了,拜托了!!!!!
2015 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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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jianLv.10 发表于 2007-6-7 09:13 | 查看全部
凡是吹嘘自己多么多么有钱的人, 肯定在银行有一大屁股的债务

凡是吹嘘自己的系统多么多么牛*的人, 肯定是兜着圈子想圈点钱的!

道理很简单:

有钱根本不用吹嘘, 系统牛*肯定当个宝似的藏起来!
灯青卷黄平生慰,
但看西窗半垄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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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评大师Lv.2 发表于 2007-6-7 09:15 | 查看全部
不如干脆开个广告版块,让那些发广告的有个地方,至于说到害人,我想大家都是成年人,明辨是非,自己应该懂得判断,未必那么好骗,一切决定都应该自己负责。
现在这样的执法也许有误杀的情况,打击一些高手的信心,似乎对论坛发展不利。
个人浅见,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 本帖最后由 汇评大师 于 2007-6-7 0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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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yuyunLv.2 发表于 2007-6-7 09:47 | 查看全部

回复 #1 mai 的帖子

版主做得好,做得正确,光明磊落,心中无愧,我们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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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楼主Lv.72 发表于 2007-6-7 10:55 | 查看全部
原帖由 汇评大师 于 2007-6-7 09:15 发表
不如干脆开个广告版块,让那些发广告的有个地方,至于说到害人,我想大家都是成年人,明辨是非,自己应该懂得判断,未必那么好骗,一切决定都应该自己负责。
现在这样的执法也许有误杀的情况,打击一些高手的信 ...




世上那有白帮人卖广告的地方? 但世上却有厚脸皮的不想花费而吓人迫人给他免费卖广告的人,讲打讲杀的人我见过不少,凡是有隔山打牛绝学之高人不会用口只会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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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agllLv.3 发表于 2007-6-7 10:56 | 查看全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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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楼主Lv.72 发表于 2007-6-7 11:07 | 查看全部
涵达I
此人很快变涵达II,又来蛋挑骨,此人长期专等机会放冷箭,一直与论坛唱反调,封了就在名字上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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