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随着面向零售客户的外汇现货交易领域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欺诈现象,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近期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更强的约束外汇现货交易商和向客户提供更多的风险警示。
7月31日,NFA两条新的针对外汇现货交易商的资产要求生效。从事外汇现货的交易商的净资产(Net Capital Requirement)要求被从原来的$250,000大幅提高到了$1,000,000(一般的外汇现货交易商)、$5,000,000(提供外汇现货期权的外汇现货交易商)和7,500,000(母公司注册为FCM,但是提供外汇现货服务的只是它的子公司)。外汇现货交易商的调整后的净资产(Adjusted Net Capital)也被NFA要求至少要保证高于$1,000,000。这使得目前的某些外汇现货交易商(见下表),如果不提高自身资产额,在7月31日后将无法再向零售客户提供从事外汇现货交易。表中引用的是2006年5月31日的数据(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请到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自行核对)。NFA还在8月1日要求外汇现货交易商每周必须通过电子方式向NFA汇报一次满足资产要求的情况,此前这种汇报的频率是每月一次。
瑞富破产案对全世界从事外汇现货交易的零售客户对外汇现货交易的信心造成了很大冲击。目前瑞富外汇部门的客户能够拿回自己当时存放在瑞富的资金的可能性越来越小。NFA因此在8月1日要求外汇现货交易商必须向客户及时提供容易理解的揭示当前外汇现货交易特点的资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向客户说明:美国破产法不能保证当外汇现货交易商发生破产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在法院处置该交易商的资产时排在优先的地位上。没有优先地位的保证,意味着客户将沦落为该外汇交易商的普通债主,能够拿回资金的可能性很小。
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多次重申,不赞成中国境内居民在境外从事外汇现货保证金交易。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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