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别
| 序号
| 公告名称
| 公布时间
| 募集信息披露
| 1
|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 基金合同及摘要
|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 2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
| 3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
| 4
| 更新后的基金招募书
| 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 更新后的基金招募书摘要
| 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 运作信息披露
| 5
| 封闭式净值公告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 开放式净值公告
|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半年度、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 6
| 基金年度报告
|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
|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
| 7
| 半年度报告
|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
| 半年度报告摘要
|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
| 8
| 季度报告
|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临时信息披露
| 9
| 临时报告书
| 两日内编制
| 10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应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
| 11
| 澄清公告
| 立即
|
[ 本帖最后由 落花流水 于 2007-5-14 16:1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