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论坛 外兔财经

开启左侧

给檀妹妹的两点忠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www.y2cn.com
檀妹妹,看了你的贴,心里有些茫然,没想到你会输得那么多。想来想去,还是给你一些忠告吧。我和你做单手法不同,因此我也给不了你什么指教,所以只能给你一些忠告。我以前做单也和檀妹妹一样,是做超短线的,基本每天都要下一两单。那时我的做单胜率并不差,基本达到60%(绝不是自吹自擂,60%的胜率也没什么可吹的),但就是这个胜率,我还是输。原因在于我输一单要抵我赢两单。赢得时候守不住,有点蝇头小利就溜了(其实那时也根本看不清后市还有没有继续赢利的空间),偶尔想守一次,最后又被打回原形了,只能平出。输的时候就像许三多说的那样:不抛弃,不放弃,不停的修改止损,不断的补仓,最后越输越多,记得输得最多一次输5单,平均每单输200点,直接爆仓。在外汇市场上最快的亏损方法就是在被套的情况下不停的追加止损和不断补仓,我两点都占齐了,爆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在这点上,你和水哥都做的比我好。直到那时,我才醒悟过来,我连60%的胜率都赢不了,这外汇没法做,像赌博一样。去过Casino几次,输了些钱,后来就再也不去了。因为我知道必输无疑,就拿Blackjack来说,你爆了,庄家不管爆不爆,都拿你的钱。这时你的胜率明显不到50%,何况再剩下的不到50%的胜率里,还得靠运气,而不是靠实力。American Roulette也一样,押中1个数字1赔35,但它有0~36一共37个数字,而且0既不是单,也不是双,既不是红,也不是黑,怎么押胜率也到不了50%,所以不赌为上。扯远了,话归正题。就在我想放弃时,我想到一个统计学原理,就是抛一枚硬币,抛得次数越多,那正反两面的概率越接近50%。这也就是当年国际乒联把21分改为11分遭到中国乒协反对的原因。因为这个规则降低了中国高水平运动员对国外低水平运动员的胜率,也就是说中国高水平运动员赢国外低水平运动员不再是那么十拿九稳了,爆冷的概率大大上升了。做外汇也一样,频繁的操作最终会导致总体胜率的下降,因为绝佳的机会不会出现的那么频繁,频繁到每天都会出现那更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想在外汇市场里获利,我认为保持高胜算操作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檀妹妹最好能减少做单数量,提高做单质量,找到你认为的绝佳机会再下单。我现在做单有时四,五天才做一单,但我一般持有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有时持单超过两个月,最多时一单赢利1600点,输时一般一单控制在150点以内。这就是我一直坚持高胜算做单原则带来的结果。另外还有一点要提醒檀妹妹,这点也非常重要。外汇市场是一个零合游戏,有输才有赢。为什么总有人说:外汇市场不是适合每个人的,请量力而行。这句话背后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大多数人不知道,少数知道的人一般不会说。我在这里告诉你,望你三思。做外汇是要靠自己悟的(没有人会把真正的精髓教你,除非你运气好的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不是每个人都能悟出门道和精髓的。这些门道和精髓掌握在少数大师们的手中,他们是不会教给别人的(他们的亲人除外),大师们出的书大都就是介绍一下趋势判断方法,波浪理论,斐波纳契数列,各种技术指标的作用,他们决不会说哪些技术指标同时出现是最佳入场点和出场点。究竟哪一点是重要的支持位和阴力位。举个例子吧,欧元从2008年2月7日的1.4438一路升到3月17日的1.5902,然后开始向下回调,当回到1.5902-(1.5902-1.4438)*38.2%,1.5343时停住,然后开始新一轮的上攻。为什么会停在38.2%r 位置,而不是50%的位置和61.8%的位置呢?这个例子可能远了些,再举个最近的例子吧:欧日从今年6月4日的161.72一路升到6月26日的169.44,然后迅速回调至169.44-(169.44-161.72)*38.2%,166.49,最后回调到166.07,日币回调一向幅度大而迅速,差42点不足为奇,问题是为什么到这个位置会回调结束,重新开始上攻,以及在两波单边上攻行情中何时应该入场,何时应该出场,大师们在书里是绝对不会提及的。试想如果每个外汇操作者都是索罗斯或拉里威廉姆斯之类的大师,那么谁来输钱呢?所以那些悟不出门道和精髓的人迟早会被市场淘汰的。我已经说多了,希望檀妹妹能从这里得到一些启发,以后能够少输多赢,争取早日赚回购房款。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7-1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一下,讲的真好,受益匪浅。
发表于 2008-7-1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08-7-12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有理..我还是相信那句话..技术+基本面=金钱
发表于 2008-7-1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学习.
发表于 2008-7-1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7-1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7-1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

发表于 2008-7-1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7-1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Mobile Version|Archiver|关于我们 About Us|联系我们 Contact Us|Y2外汇论坛 外兔财经

GMT+8, 2025-8-6 19:56 , Processed in 0.062758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7.2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