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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个人炒外汇是违法行为。杯具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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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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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有个週长又密的人生计划, 何愁东吴不降!  
相反好高望远,行为浮夸不实,鼠目寸光,那何事能成,更别想成大业了!  

实话实说,凡是中国国民身份的炒海外外汇皆属犯法, 能不炒应尽量不炒,  
发表于 2010-6-2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mai

就出去去做亡国奴也行,反正在国内也是做二三等奴隶“公民”。在本朝皇族王子和格格们就允许存在两种人,一种不是奴隶但是奴才,另一种不甘心做奴才但是奴隶。
发表于 2010-6-27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外汇保证金不是买卖实物货币好不好。。。
发表于 2010-6-27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2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只能因势利导,而不逆风作案自找苦吃!   

屈从反动毒菜团伙淫威“自律”删除真话,删除诚信、删除真情,删除了良心,实际上留下假大空。这就是甘心做奴才而不是奴隶,又是王子、格格毒菜流氓集团喜欢的人种之一。
发表于 2010-6-27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证金交易只是以交易合约为买卖商品,并没有以实物货币作为商品进行买卖交易。
发表于 2010-6-2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里想说说: 国外护照也不是万能,除了国籍外还应遵守行为地原则,通俗讲:外国人在中国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以中国的法律作为衡量标准.
至于炒保证金外汇是否违法,呵呵,只要国家打算清理了,即便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话,最高人民法院也可能出个司法解释,把现有法律 解释解释,
所以,别较劲了!
[:2-119:]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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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0-6-28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法律指的是国内啊,中国以外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入场前要等待,入场后要忍耐。
发表于 2010-6-29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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