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国务院决定提高工资所得税起征点
路透北京3月2日电---中国国务院周三宣布将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并调整级距级次,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中国政府网(www.gov.cn)新闻稿引述周二国务院常务会议称,中国有必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但未公布调整方案的具体细节.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内容还包括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该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前人民网援引多位专家预测,个税起征点可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可能做出调整,调整後应该不超过六级.
此次调整将是中国第三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及首次调整级次级距.此前免征额于2006年1月由20多年维持不变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
中国居民收入增长和物价的上涨,是中国近年提高个税免征额的直接原因.此外,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一刀切扣除额无法体现税负公平,且九级分类体系分级过多,计算繁琐,因此对个税改革的呼声从未间断.
201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中国财政部长谢旭人稍早亦表示,今年财政部将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包括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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